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14 公 开 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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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6-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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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绍 兴 市 越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060225

本院根据债权人宁波保税区虞科稳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23410日裁定受理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环球集团的债权人应在2023529日(含29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破栗子”平台线上申报债权,债权人进行线上申报后,应根据管理人的另行通知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点(管理人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200号迪荡派出所旁,联系人:丁律师,林律师;联系电话:1329189281213757558522)进行现场核对。债权人可关注“环球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查看本案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还要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环球集团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69930分通过微信小程序“破栗子”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会议流程及操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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