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4 公 开 人: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942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28 17:00
  • 打印

      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幕墙”)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5)皖1526破2-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担任亚盛幕墙管理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亚盛幕墙财产价值,管理人拟申请亚盛幕墙重整并公开进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现就相关条件及流程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亚盛幕墙成立于2012年11月8日,是经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057017911M,法定代表人叶朝绕,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内)。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建筑幕墙、钢结构、铝合金、铝塑制品、玻璃制品、门窗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幕墙及门窗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亚盛幕墙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叶朝绕认缴出资额6850万元,持股比例为99.2754%;叶朝东认缴出资额50万元,持股比例为0.7246%。

(二)公司资产状况

1、管理人初步摸排结果

截止2024年11月30日,亚盛幕墙资产总额为8550万元,净资产为负,详见后期审计报告数据。

2、资产评估结果

参考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亚盛幕墙厂房资产进行估价,估价结果如下: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杭埠经济开发区六舒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幢-10幢及办公用品在价值时点2024年4月30日的客观合理总价值:8566.5万元,其中:土地价值1362.73万元,房屋价值6229.69万元,附属物总价值974.08万元。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公司负债情况

1、管理人初步梳理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查明的债权人暂计38户,债权暂计138513726.99元。具体包括:

1)2户为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债权本金暂定71万元;

2)2户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本金暂定11700万元;

3)19户职工债权,债权金额暂定为110万元;

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债权金额暂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2605224.18元,房产税1895328.5元。

5)其他债权人尚未主张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款债权等优先债权及提交证明其债权具有优先性质的证据材料。

(四)职工安置情况 

亚盛幕墙破产受理时,企业经营处于停滞状态,职工待岗,管理人核实亚盛幕墙基本情况后,为保障现有生产资料完整性,及后续公司的复工复产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故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与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聘请相关原职人员为留守人员,配合管理人工作。

(五)其他相关情况的披露

1.财务账册接管及审计情况:亚盛幕墙相关人员已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资料,审计工作正在开展中。

2.场地租赁及占用情况:经实地走访,管理人调查到亚盛幕墙名下部分厂房存在对外出租情况,现正在陆续撤场。

3.债权申报和管理人资产调查正在开展中。

二、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亚盛幕墙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亚盛幕墙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亚盛幕墙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亚盛幕墙进行尽职调查,需提交报名申请、并向亚盛幕墙及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缴纳重整保证金。

(五)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且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对亚盛幕墙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亚盛幕墙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已知或未知的投资风险等)完全了解且认可,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参与。

(六)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可以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另,投资人需自带投资项目且符合地方政府产业规划。

(二)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符合前述条件的多名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投资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亚盛幕墙意向投资人招募。

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不迟于2025年3月28日17时按照本公告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障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投资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并同时向联系人邮箱发送相应电子版扫描件,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有),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有);

7)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8)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户:14756000000380070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重整保证金缴纳凭证。意向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亚盛幕墙意向投资人招募。

4.报名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5855975630

联系邮箱:50882600@qq.com

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站工人文化宫12楼

(二)初步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且缴纳重整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及重整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如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进行书面通知。

(三)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缴纳保证金并且提交保密承诺函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亚盛幕墙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亚盛幕墙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最迟应于2025年3月25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2)简要陈述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方式等;(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计划草案》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意向投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计划草案》的组成部分,并最终以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版《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需再次修改《重整计划草案》则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意向投资人就《重整计划草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2025年3月25日17时前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视为放弃参与亚盛幕墙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若本次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若本次招募有两名或更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

(六)重整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重整保证金之后、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其已支付的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之后,如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形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之后,如参与评审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因自身单方原因退出亚盛幕墙投资、或存在严重违反《重整计划草案》或《投资意向书》的行为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重整保证金,且意向投资人应就前述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重整保证金时,应由牵头方支付。

五、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亚盛幕墙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账款情况、税收缴纳等)、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招募。

(二)本公告不构成对亚盛幕墙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三)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各种因素可能导致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管理人招募及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的监督。

(四)若本招募公告中有技术性计算失误或者笔误等非实体性错误,管理人有权进行解释和调整。

特此公告。

 

安徽亚盛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