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清偿款项的通知

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清偿款项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3-21 公 开 人: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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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振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6日作出(2024)粤19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虎门德兴五金店对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2月7日作出(2024)粤19破20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了解的情况,贵方尚拖欠南栅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480,000元的款项。

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请贵方在20244月3日前联系管理人清偿所欠的债务并就相关情况向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

若贵方对本通知列明的债务有异议,亦请在20244月3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供管理人进行核对查实。

若贵方在破产受理申请后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人清偿债务,导致南栅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不免除贵方继续清偿债务的义务。

特此通知。

东莞虎门南栅国际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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