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09 公 开 人: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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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5-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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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决定召开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为降低债权人参会成本、提高效率,本次会议采取向各债权人寄送书面会议资料并进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不设现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与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邮件书面会议资料的方式召开,部分参会人员管理人将通知至指定地点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要议题

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关于四债会后至五债会召开时债权修正情况的报告

以下为本次会议需书面表决的事项,事关每位债权人的切身权益,请务必认真审阅,慎重行使表决权:

1、《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书面投票表决)

三、会议资料送达与表决规则

1、资料送达:管理人将按各债权人确认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记载的地址邮寄会议资料。若您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更,请及时跟管理人联系进行变更确认,以确保能及时收到会议资料。因债权人未及时变更地址导致资料无法送达的,相关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视为参会:管理人寄出会议资料之日,即视为会议资料已送达,并视为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参加本次会议。

3、书面表决:请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会议资料后,仔细审阅,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表决意见。

4、表决票回收:请债权人将签署/盖章后的表决票原件,于2026年6月1日18:00前通过邮寄、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以管理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送至管理人指定地址,逾期未寄回视为放弃本次表决权。

5、表决通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28号中软现代城2区写字楼2楼

电话:19907736297

电子邮箱:gxxds002@163.com

特此公告

桂林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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