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0 公 开 人: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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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汤律师 联系方式: 1581480935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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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6年1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汽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9日指定钱少武【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为了更加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有效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69511133U,成立日期为2004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戚雅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5,615.758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住所地为广州市黄埔区东鹏大道59号,营业期限为2004年12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概况

债务人核心资产为其生产经营资质,具体有:

(一)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资质

广日汽车公司作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具备改装汽车制造的法定资质,可合法从事各类专用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改装汽车制造、生产专用车辆制造、汽车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领域,具备环卫专用车辆、垃圾压缩运输车辆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

(二)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广日汽车公司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多张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覆盖公司主要产品系列。截至管理人接管时,公司持有的有效历史有效的CCC证书共计40余项,涉及多种车型和专用设备产品。其中,部分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至2026年

上述资质体系是广日汽车公司的核心无形资产。对于意向投资人而言,通过重整或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广日汽车公司主体资格,可在一定程度上继承或延续上述生产经营资质,大幅缩短新设企业所需的资质申办周期和市场准入时间。

需注意的是,目前大部分资质已有效期届满,后续是否能恢复资质使用需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咨询。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共审核确认1家债权人的1笔职工债权451元、1家债权人的1笔税款债权3,759.29元和7家债权人的7笔普通债权2,816,264.95元。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应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广日汽车公司主营业务(环卫专用车辆制造、环保设备制造等)相关的行业经验或产业资源,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优先考虑。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并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五、投资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沿革、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

(四)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五)投资方案框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六)保密承诺函。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管理人要求提供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有原件的需要提交原件审核。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以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为准)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二)尽职调查阶段: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对广日汽车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四)遴选阶段: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综合考量各投资方案的价格、可行性、产业协同性等因素,择优确定投资人。

七、保证金

参加本次招募的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意向投资人在存入保证金时须备注用途为: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意向买受人尽调保证金。

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对广日汽车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要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提供与广日汽车公司有关的基础材料,意向投资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调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少武律师,汤芳婷律师

联系电话:13535348389,1581480935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金硕一路11号汉银广场43楼4302单元。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附件

广日汽车-预招募投资人公告20260610.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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