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鹏飞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公示

东台市鹏飞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公示

公开时间:2024-01-08 公 开 人:东台市鹏飞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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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鹏飞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公示

 

一、破产费用

本着经济节约、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截止2024年1月4日,已经产生的破产费用如下:刻制管理人章印费240元;邮寄费4158元;交通费5000元;资料、会务费5000元;评估费60000元(尚未支付),修复电房费用59885.19元(尚未支付),合计134283.19元。

二、共益债务

1.东台市云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对鹏飞公司厂房修缮、添附的费用1832228.12元,汽车、行车、机器设备修理费160000元,垫付的土地租金43200元,电费88296.97元(历史欠费),搬离费50000元,合计2173725.09元;

2.章云明搬离费30000元;

3.石磊搬离费10000元;

以上合计2213725.09元。

后续破产工作中产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管理人将继续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

 

 

 

东台市鹏飞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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