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1-16 公 开 人: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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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SPRKY破管公告001号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20)云0325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斯派尔矿业)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作为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现决定公开选聘专业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工作。管理人对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如下: 

一、斯派尔矿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德清

注册资本

70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06-12-12

公司状态

存续

工商注册号

530325000002721

组织机构代码

7951949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25795194936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营业期限

2006-12-12至2056-12-12

核准日期

2018-11-19

登记机关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玉麦村

经营范围

原煤采掘、销售,低浓度瓦斯发电、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建材、矿产品(不含管制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机电产品安装销售、农产品、金属制品、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商业物质贸易、橡胶、商务代理、装饰材料、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

公司的主要资产:斯派尔煤矿,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该煤矿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建成投产,矿井设计能力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2.0126平方公里,属于质量标准化矿井。该公司的另一煤矿正基煤矿已于2014年关闭。

经2019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资产总额为568,566,972.45元,负债总额为596,032,756.13元,所有者权益为-27,465,783.68元。

(三)企业近期运营情况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的煤矿整合政策,斯派尔煤矿属于整合重组煤矿,整合重组完成且经政府批准后方可生产,故企业从2020年开始停产,并于2020年9月与复工复产运营主体签署了复工复产协议。目前复工复产运营主体尚在进行相关检修和准备,尚未正式复工复产。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法人,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具有与本项目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承担审计相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违反工商、税务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4.项目服务团队中有三人(或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审计服务。

5.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业绩经验,具有破产清算项目审计的业绩或对煤矿行业审计的业绩优先考虑。

6.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

7.现场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破产企业的审计事务。

 

(二)评估机构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公司或独立法人,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具有与本项目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任何资产及权利抵押登记信息。

3.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承担评估相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违反工商、税务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4.具有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以及有效的矿业权评估资质。

5.项目服务团队中有三人(或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6.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业绩经验,具备企业破产评估业务以及煤矿企业资产评估的业绩者优先考虑。

7.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

8.现场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破产类企业的评估事务。

(三)其他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加快破产清算进程,允许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同类型的中介机构即审计和评估机构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参加竞聘。

三、服务范围

(一)审计内容

1.对斯派尔矿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破产清算组专项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斯派尔矿业出资情况、出资形式及资本充足情况;

(2)审计斯派尔矿业在建工程现状及变动情况;

(3)审计斯派尔矿业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4)核查斯派尔矿业对外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并形成应收账款审计情况报告;

(5)审计斯派尔矿业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6)审核斯派尔矿业对外债务情况,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债务也应当纳入审计范围;

(7)核查斯派尔矿业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斯派尔矿业大额资金流向及其与关联单位或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审计。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配合管理人破产清算程序中涉及斯派尔矿业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6.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并回答管理人关于税务方面的咨询问题。

7.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8.破产清算期间的专项审计。

9.复工复产运营主体为斯派尔矿业进行相关投入的专项审计。

10.协助管理人测算破产清偿率。

11.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以及富源县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对斯派尔矿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机械设备、应收账款、预付款、商标、专利、地上附着物、其他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并出具破产清算专项评估报告。

2.对斯派尔矿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应收账款、预付款、机械设备、商标、专利、地上附着物、其他无形资产等)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与管理人、审计机构、斯派尔矿业共同清理斯派尔矿业资产,并由评估机构书面详细确认斯派尔矿业资产状况情况。

4.对破产受理前复工复产主体对斯派尔矿业相关投入进行专项评估。

5.其他富源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材料清单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和评选委员会评定:

1.竞聘意向书(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联合申报的还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没有违反报名条件的承诺函;

5.授权委托书(若有);

6.项目服务方案和计划;

7.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应提供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2018年至今)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9.报价:报价应当包含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斯派尔矿业破产清算审计和评估的费用、项目组成员的食宿和车旅费,以及其它伴随服务费等。

(二)材料要求

1.竞聘方应按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写竞聘文件,具体详见附件1。

2.竞聘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装订成册,填写目录;于竞聘文件封面处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竞聘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竞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竞聘文件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如对竞聘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竞聘方的法定代表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竞聘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竞聘单位提交与竞聘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版文件一份,以PDF格式为宜,于竞聘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选聘机构。

5. 竞聘单位应将前述竞聘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应清楚标明递交至选聘机构名称、竞聘项目名称、竞聘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拟参与竞聘中介机构按照公告的要求准备竞聘材料,并于2021年1月13日12:00前将竞聘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将竞聘材料扫描后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逾期视为未报名。报名后管理人组织现场选聘,评分确定中标机构。

六、评选方式

1.选聘方将在2021年1月14日9:00在曲靖市富源县进行公开选聘,竞聘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2.选聘会议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管理人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三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企业代表、富源县法院可列席监督评选。

 3.选聘程序

由管理人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先行审阅各方提交的竞聘材料(主要是资格文件、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等)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后选聘方将安排竞聘方分别就以往业绩、项目服务方案、主要计划安排、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等进行现场陈述,每一位竞聘方的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陈述后留有答疑时间,答疑时间不包括在内。在竞聘方进行陈述时,其余的竞聘方应回避。

4.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竞聘方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的相关证书

竞聘方未超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的经营范围参加谈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竞聘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竞聘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竞聘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竞聘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2

确定成交人

综合评价

通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即陈述、答疑),由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方案等因素,确定最高分者为成交人。

 

5.评审委员会对竞聘机构进行评分,并按得分名顺序确认最终的中选机构。获选机构由管理人报送富源县人民法院备案。

6.管理人无义务向未选中单位解释其未被选中的原因。

七、特别说明

1.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由管理人拟定且委托合同不得违反本公告内容。

2.竞选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为竞选机构后2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并进场工作。

3.为保证程序的高效推进,对于不按时、按质提供审计评估的机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管理人有权直接指定备选机构或其它合法中介机构履行审计、评估工作。

4.由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在审计、评估机构按时按质完成审计、评估工作的前提下,付款期限为破产财产分配时在破产费用中支付。

审计、评估委托费用可能存在迟延支付,竞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管理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聚福佳园一期61栋四单元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655500 

联系人:杨丽湖,联系电话:15969440776。

电子邮箱:yanglihu@yingkelawyer.com

               

                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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