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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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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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9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三中院)作出(2025)沪039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顾臻公司公司)重整一案(本案)。2025924日上海三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顾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开展顾臻公司的重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顾臻公司重整工作,恢复并提升顾臻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在上海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概况

顾臻公司于2013924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1774107室、二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建华,股东包括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3.8720%)、上海苗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1280%)。

顾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制作、安装(除特种设备);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设计、咨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会展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苗木花卉、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电线电缆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孵化器的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顾臻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的保集e智谷创新产业园。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宝山外环线,地处上海机器人产业园内,属于宝山区智能制造产业的核心区域。作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部分,园区享受相关专项政策支持,其土地与产业资源具备显著稀缺性。该项目同时受到宝山区顾村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

该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已建成,目前剩余未售面积共39,668.95平方米,其中已抵押面积32,216.41平方米,分别是位于富联二路552号、6号以及富联二路1773号、4号的共4幢物业;二期尚未建成且目前已停工,二期项目开发所占土地共计3宗,分别位于顾村镇6街坊的18/21丘、18/22丘和18/23丘,土地面积共计44,451.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根据顾臻公司提供的预测报告,预计二期项目共计开发房地产面积为163,05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5,409.77 平方米,共11幢物业,地下建筑面积为27,647.28平方米。目前,二期房地产主体结构尚未建造完毕,其中1-4层的房产主体结构已建筑完毕,规划建设1-9层和1-12层的高层建筑建设到第5-6层,并且尚未进行门窗及设备的安装工程。

顾臻公司的具体情况,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予以了解,并由各意向投资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关风险。

二.    招募目的

通过招募投资人,由投资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完成顾臻公司名下的保集E智谷创新产业园项目的复工续建和资产盘活,实现顾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及项目正常开发建设。

三.    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 意向投资人须知

1.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时缴纳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有权在招募及遴选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继续参与遴选的已报名意向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缴纳对应保证金后方可继续参与遴选程序,具体缴纳时间及金额由管理人届时另行通知。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司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投资意见等。

4.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且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即视为同意按顾臻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5.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司授权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公司及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二) 投资人条件资格

公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至少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截至报名文件提交日,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为免疑义,包括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分支机构)。

2.       截至报名文件提交日,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即: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公示为失信惩戒对象,最近三年(自202211日起算)未涉嫌犯罪行为,也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3.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列明的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并按照管理人另行通知缴纳追加保证金,且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通知另行提交的《投资方案》应满足本次招募目的。

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招募的,其中任一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方角色。

四.    招募流程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2824时前(即报名截止日,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指定邮箱,管理人收到纸质报名材料或电子版扫描件报名材料,均视为意向投资人成功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期限届满后,公司或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保证金汇入管理人下列账户:

户名: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桥支行

账户:310069309015003617558

2.     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7

2)电子邮箱:zhonglun_glr@163.com

3)联系人:顾臻公司管理人

4)联系电话:021-6061 3721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各投资人分别提供前述信息并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如意向投资人具有参与房地产企业融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破产重整投资、债务重组或房地产行业投资并购方面的一定经验,可一并进行简要介绍)。

(4)   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3

(6)   意向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7)   意向投资人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

(8)   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9)   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顾臻公司重整报名保证金”。

特别说明,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意向投资人:(1)顾臻公司预重整阶段已提交报名材料;(2)报名材料所涉信息无更新或变更;(3)已取得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出具的《报名成功确认函》,如需继续参与顾臻公司的重整投资,可以仅提交继续报名意向书(见附件6)以及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缴纳凭证继续报名参与顾臻公司的重整投资。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上述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未报名。

(二) 形式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形式审查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 尽职调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且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报名成功确认函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根据招募工作进展情况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调资料库,并有权按报名顺序安排意向投资人逐家进行现场访谈(如需)。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12524时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投资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四) 提交方案及评审遴选

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后,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提交、评审遴选及签署协议等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就评审遴选程序,管理人有权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和尽调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

(五) 保证金的处理

原则上,对于书面通知管理人不继续参与下一轮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一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对于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如未能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不再继续参加顾臻公司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有权没收该投资人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追究其给顾臻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对于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顾臻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及时告知相关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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