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公开时间:2025-09-12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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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

(第二批)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法院”)于2025年3月25日受理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预重整,于6月10日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重整并指定管理人。7月28日,富阳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等69家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并于7月29日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职工债权调查工作,因富春控股等69家公司职工人数众多,调查工作须循序推进。2025年9月9日公示第一批职工债权后,管理人补充调查核实了3名职工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445,403.55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补充公示。后续,管理人将继续调查核实职工债权,如有补充确认的职工债权或参照职工债权确认的,管理人将核查后依法补充公示。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2025年9月26日17: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或部分不予更正的,将书面进行答复,职工可以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管理人将按无异议处理。

管理人联系方式:朱律师13867401264,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1

附件:职工债权公示表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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