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2 公 开 人: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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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史可 联系方式: 1381589562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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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法对中旅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为提升企业价值,优化资源配置,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遴选须知

1.本招募公告编制与发布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概况并参与投资。

2.本招募公告不属于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招募公告列明的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时,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4.关于债务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以及主要资产与负债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意向金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展开尽职调查。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旅公司成立于2020518日,法定代表人周赟,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21H4TT7J,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137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区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等。经营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二)资产情况

1.应收款项

中旅公司股东江苏省中国旅行社欠缴出资1050万元本金及利息已经法院判决确认。

2. 对外投资

中旅公司对外投资包括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三)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案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19,172,983.83元,暂缓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32,787,489.39元。确认职工债权256,558元,劣后债权200元。

注意事项: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尽职调查或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的全部情况,债务人存在的风险应当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主体要求

1.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名单。

3.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能保障投资计划的执行。

四、投资报价与报价保底

意向投资人报价的投资金额全部用于清偿中旅公司债权与破产费用,具体用途为依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支付偿债资金与各项破产费用。

意向投资人报价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91515时前将报名必要材料现场递交管理人指定地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拒收。

(二)须提交的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文件一式【叁】份装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当注明“中旅文化投资报名文件”字样,同时在封口处粘贴密封条的同时加盖投资人公章。

报名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附件1);

2.主体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附件3);

4. 尽调保密承诺书(附件4);

5.法人应当提供同意参与投资的权力机关作出的相关决议;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投资意向金

参与投资意向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之前将投资意向金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投资意向金将在确定投资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意向投资人应自中标(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收到投资人确认函)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将按本公告与其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意向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投资人。

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意向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投资人。

备选投资人在重新确定为投资人之前,已退回保证金的,应重新补足。

管理人指定的投资意向金收款账户为:

  名: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六合支行

  号:55580188028916269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9151500

(五)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5楼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联系人:史律师;联系电话:13815895625

(六)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日当天组织债权人代表与意向投资人现场开封,在已经缴纳投资意向金的报名主体中,按照报价高低确定投资人,出价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为最终投资主体。

六、对遴选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投资协议的签署

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投资人后,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二)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后,投资人此前缴纳的投资意向金等额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全额无息退还至投资人付款账号:

如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非因意向投资人原因,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本招募公告由中旅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最终以管理人和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和人民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

 

江苏中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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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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