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的公告

关于推选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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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的公告

(2024)平二水泥破管函字第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8日裁定受理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本案职工债权人人数众多,为高效推进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工作,经管理人研究、讨论决定:拟由职工自愿报名作为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即由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推举二位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成为职工代表(若自愿报名人数不满二名,由管理人从中选定;若多人报名的,则以所获得的职工推举人数最多的前二名职工为正式的职工代表)。待职工代表候选人人选确定后,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开推举职工代表决议会,2025年7月16日公开发布正式的职工代表人选名单,后将由职工代表代表其本人及平南县第二水泥厂其他职工参加破产清算程序所有会议活动、行使职工权利,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有担任职工代表意愿的,由职工本人自愿报名作为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破产清算程序职工代表,并需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至少职工二十人以上(注:上述职工均应为管理人确认或暂缓确认劳动关系的职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债权公示表(一)》、附件二:《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债权公示表(二)》)推荐、签名(详见附件二:《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报名表》、附件四:《职工授权委托书》)。

二、请有意愿的职工于2025年7月13日17:00前将《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报名表》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黄律师(电话:1857716945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8号楼三十一层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

 

 

                         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1.《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第一次职工债权公示表(一)》;

2.《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第一次职工债权公示表(二)》;

2.《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报名表》;

3.《职工授权委托书》。

 

附件

关于推选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的公告.pdf 下载
3.平南县第二水泥厂职工代表报名表.pdf 下载
1.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第一次职工债权公示表(一).pdf 下载
4.职工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2.平南县第二水泥厂第一次职工债权公示表(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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