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8 公 开 人: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95次
联系人: 申文荟 联系方式: 1393998005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5 17:30
  • 打印

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4年8月19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1日指定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担任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1月6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5破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龙腾公司进行重整。2026年1月22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5破2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为联合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地发掘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偿债能力,管理人现发布龙腾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管理能力及行业优势的意向投资人参与对龙腾公司的重整投资报名。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龙腾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龙腾公司概况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管理人有权视本案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延长、修订、补充、撤回、重新发布、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或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五)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或权益明细由管理人及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对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和权益的处置及债权清偿等工作。

(六)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的或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本次招募无效。对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七)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龙腾公司概况

(一)龙腾公司基本情况

龙腾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9日,公司住所为安阳市殷都区前皇甫村(殷都区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70869976B,法定代表人冯地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789万元,实缴资本14789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产品生产;矿用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锚固剂、钢筋梯梁、钢带、各类锚网)生产和销售;紧固件生产和销售;钢铁产品、机械产品销售;钢铁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资质:编号91410500770869976B001P的排污许可证、编号TS2710T81-2027的特种设备许可证等;拥有实用新型专利9项,发明专利1项;营业期限为2005年1月19日至2035年1月18日。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南豫龙管业有限公司

7359

49.76%

2

冯地报

4200

28.3995%

3

安阳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800

12.1712%

4

冯扶生

310

2.0962%

5

冯文明

310

2.0962%

6

牛福庆

310

2.0962%

7

裴志刚

300

2.0285%

8

李彩红

100

0.6762%

9

崔咏梅

100

0.6762%

合计

14789

100%

(二)龙腾公司主要资产

经管理人调查,龙腾公司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位于殷都区邺城大道前皇甫村的总公司,另一部分是位于殷都区长宁大道与丰润路交叉口西北的连轧分公司。

2025年12月15日,中启宏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启宏信字[2025]第06080号《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委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19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202,789,010.00元,其中总公司的市场价值为:¥114,593,090.00元,连轧分公司的市场价值为:¥88,195,920.00元。

本次龙腾公司重整的资产(财产)范围只包括龙腾公司总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其清算价值为:¥81,543,920.00元)及部分债权(¥7,281,712.21元),不包括龙腾公司连轧分公司的资产;连轧分公司的资产管理人另行拍卖出售。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的投资人的投资款项使用方向及投资底价

招募的投资人的投资款项用于清偿破产债务,投资底价为人民币陆仟万元。

前述投资款全部到位后,将把龙腾公司股东持有的龙腾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招募的投资人。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如期支付意向投资人响应本公告的投资款,并能够保证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且具备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的招募活动。联合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各联合主体均需同时符合上述前三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写字楼五、六楼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报名。

联系人:申律师,13939980050;任律师,15836351046。

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地点。意向投资人亦可通过现场考察方式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对接,洽谈投资意向。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申请书。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投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有自然人签字;

(2)意向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意向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

(4)意向投资的决策性文件。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5)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应书面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6)保密承诺书。如需查阅龙腾公司审计、评估资料的,或需对龙腾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

(7)联合参与招募的特殊要求。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其他资料。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意向投资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龙腾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支付意向投资保证金叁佰万元。

1.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三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丧失参与资格。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

户 名: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朝阳支行

账 号:249496016399

2.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龙腾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支付的等额投资款,在书面投资协议应支付的投资款额中等额抵扣。

3.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被债权人投票通过或未被法院裁定通过,管理人将在最终结果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

4.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确认函七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面投资协议将依据招募公告及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签订);该意向投资人如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参与龙腾公司重整的资格,并重新选定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与竞投等任何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且不予退还该意向投资人的全部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因上述行为造成龙腾公司损失,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向该意向投资人主张赔偿。

(五)意向投资方案的提交

1、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后,通知意向投资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意向投资方案/计划一式五份。

2、意向投资方案/计划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本公告拟投资的总金额及支付投资款次数和期限。

(2)经营方案及后续经营投入资金情况。

(六)遴选评审

提交意向投资方案/计划期限届满后,若有2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意向投资方案/计划组织遴选评审,择优确定龙腾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组织对其进行审查,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若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重新招募投资人。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2.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或基于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3.管理人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4.意向投资人一经提交资料报名,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

招募投资人公告2.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