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4 公 开 人: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69次
  •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作出(2026)粤03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燃”)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年3月17日作出(2026)粤03破9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全面了解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当前对前海北燃公司财产调查的情况,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机构对前海北燃财产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EK6M12H,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开发(不含限制性和禁止性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分布式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分布式能源项目方案系统集成及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在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投资需经审批);合同能源管理(不含限制类项目);微电网、储能系统、输配电相关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发、销售;新能源发电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选任评估机构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报名单位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报名单位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内;

3.报名单位与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4.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3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完整的评估服务(以委托合同及评估报告正本为据),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评估工作的经验;

5.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未被列入税务异常名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工作范围

对前海北燃存放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02号深圳彭年万丽酒店】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批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供能相关)(具体以现场清点情况为准)

(三)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应保障有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评估和其他各项工作,能够为前海北燃的评估工作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5年工作经验的专职评估师。

2.评估机构应在被选定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协议,并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评估费用。

3.人民法院、管理人、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评估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四、评估费用

1.本次评估费用,参照〔2010〕14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规定,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原则确定评估费,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因任何原因导致评估机构确认相关资产无法进行评估的,或者最终资产未处置成功的,评估机构不收取评估费用。

2.评估机构无故超期或存在其他违约事项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评估费用。

3.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用之内。

4.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于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在2026年6月724时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完成报名。

管理人联系人:丁律师,17788747359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0755-82529804

六、选定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需要在收到选聘结果的2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评估机构的简介、资质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与办理本案评估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等;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

5.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计算标准及可协商最大折扣);

6.评估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的承诺,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七、其他事项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6年6月9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2.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在获得选定结果的两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第六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由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递补;

3.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4.被选定机构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格式版本《委托协议》,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5.管理人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北燃金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律师;联系电话:1778874735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洲大厦24层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

 

附件

【盖章】前海北燃-管发16-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