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8 公 开 人: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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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作废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3日作出(2025)鄂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34日作出(2025)鄂011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在破产清算工作中,管理人未能接管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资质证书、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公司证照、印章,为避免他人违法使用前述证照、印章,损害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并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特发此公告声明:

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证照、印章自202534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上述证照、印章使用行为均与武汉康桥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因违法使用上述证照、印章造成损害的,均由使用方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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