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3-26 公 开 人: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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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1月1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0破申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丁冰(曾用名:丁兵)对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2月22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10破109号民事裁定,裁定该案由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于2026年1月23日,指定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为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依法调查,根据禹州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记载截止本公示发布之日,确认鑫跃公司共有22户职工债权人,尚欠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9940.7元(详见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期为 7天,至2026年4月1 日止,职工债权人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申请更正或调整,并附相关依据。管理人收到更正申请后,将子以复核、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债权人未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更正申请,或者经管理人复核后未起诉的,视为对公示债权表所载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予以确认。

管理人联系地址:河南省禹州市东区柏山路52号

联系人及电话:武红军13782276778

杨 帆13938908222

特此公示

禹州市鑫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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