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向管理人登记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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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3-19 公 开 人: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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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管理人登记未履行完毕合同的

 

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相对人

2024227,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经报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选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9日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特通知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相对人,如你/你单位与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存在履行完毕合同的,请于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联系管理人(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严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5559068581进行登记,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可以证明合同成立、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及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

福州台江区艾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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