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1091破20号--公告

(2025)苏1091破20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1 公 开 人: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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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109120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729日裁定受理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摇号程序于2025819日指定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101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603室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於朝骥138521628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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