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13 公 开 人: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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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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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豫0303破10-4号

各债权人: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7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刘秀娥对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4日作出将该案移交本院审理的裁定。2026年8月7日,经公开选聘程序,本院作出(2026)豫0303破10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为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左鑫为管理人负责人。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于2026年9月14日18时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2号星河国际16楼,联系人:薛帅琳,联系电话:188388629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洛阳洛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会议定于2026年9月17日上午9:00时在本院六楼十号审判庭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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