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5 公 开 人: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62次
  • 打印

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源饮料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2022)沪0115破2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米源饮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6月9日作出(2022)沪0115破2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4年7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2)沪0115破29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米源饮料公司进行重整。

现管理人就米源饮料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月上午9:30;

(二)召开方式:在线网络视频会议+书面方式。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拟通过在线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参会方式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致),无法及时参会、参会确有困难的债权人,可自收到管理人发送的会议文件后通过书面方式参会。

二、会议议题

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三、参会表决

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债权经确认的的债权人和债权尚未确定但人民法院能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四、无需重复表决的情况

根据管理人于2024年5月24日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关于<重整方案(初稿)>征询债权人意见的说明》,本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与债权人会议、米源饮料公司出资人表示同意的《重整方案(初稿)》内容一致,已经同意的债权人和出资人意见为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的同意意见,无需进行重复表决。已经表示同意的债权人和出资人若有不同意见的,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否则将按照禁止反言规则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米源重整-六债会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