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8 公 开 人: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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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根据成武
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指定
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成武
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成武县
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苟
村集人民法庭,联系人:刘胜建,联系电话:15305308688)申报
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
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
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
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成武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
— 1 —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成武县人民法院苟村集人民法
庭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
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
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2024)鲁1723破2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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