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8 公 开 人: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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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7月16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庭公司”或债务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7月30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8破2号决定书,指定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安徽振风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东庭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决定依法公开聘请评估机构对东庭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在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陶瓷制品、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批发、零售。

二、评估机构的申报条件

1.住所地及经营地均位于安庆市区(不含七县)。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3.入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名录以最近年份公布的为准)

4.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

6.入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优先。

7.需同时参与安庆市启博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申报。

三、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价书。报价不得高于3万元,报价书内容至少应包括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规模、破产案件评估经验、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执业资质证书。

4.评估机构入选人民法院相关名录、名册的证明。

5.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4)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5)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四、评估范围及内容

1.评估对象:东庭公司的资产(参考附表)。

2.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4年7月16日

2.评估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评估

五、评估的时间要求

原则上,评估机构应当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

六、评估机构的选定

管理人将根据最低报价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483017时整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有意向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联系人:刘婧婧律师;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蓝海二期3幢(望清路789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955673871

特此公告。

    

 

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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