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未能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 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声明

关于管理人未能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 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5-08-29 公 开 人: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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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2025)苏0707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07破3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吾(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前往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载明的经营场所查看,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不在该地点经营,管理人未在该场地发现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何资料及物品。经调查工商资料并与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丹沟通,王丹称公司真正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王杨管理人又与王杨沟通,王杨称账册有赣榆区法院,但未提供证据和线索。王杨同意移交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等资料,但一直未实际移交。

由于管理人未能接管包括但不限于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簿等。现管理人公告声明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及证照自本声明发布之日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连云港喜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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