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财产分配公告

强制清算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3-06-08 公 开 人: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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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财产分配公告

2023)华钻清算组通字第27号

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债权人股东

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20234月26日经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2021)黔0112强清1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之规定,由本清算组执行。

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强制清算财产共实施2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1次分配,确定于2023年6月1日实施,本次分配总额为1,790,798.19元和一辆小型汽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强制清算费用738,831.61元(包括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52,880.00元、清算组报酬568,202.61元、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117,749.00元(包括已发生17,749元及预留费用100,000.00元),按100%清偿,款项于2023年5月30日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直接扣划至清算组临时存款账户。

二、共益债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担保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欠付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与应当支付的补偿金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元;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元;普通债权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劣后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0元。

三、债务人名下丰田牌GTM6480ASL小型汽车作价6万元分归债务人股东由东平所有,因前述车辆已经由债务人股东由东平实际占有,故清算组在此以公告的方式做简易交付。

四、债务人剩余银行账户财产按照债务人股东出资比例、采取多退少补方式分配,具体实施方法为:债务人账户余额由债务人股东张岩枢、金戈、方太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金额总计1,051,966.58元,其中股东张岩枢分配350,655.53元、股东金戈分配350,655.53元、股东方太清分配350,655.53元。上述金额均于2023年6月1日由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清算组临时账户网银转账至前述股东向清算组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本案未有分配额须暂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贵州华钻首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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