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1 公 开 人: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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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8日作出(2025)冀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冀04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的规定及管理人申请,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917日上午900分,采取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5917日之前,债权人会收到智慧破产管理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的参会链接,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电脑端需要访问“智慧破产管理系统”(https://ebank.pingan.com.cn/stb/pcqsh5web/pcMeeting.html)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智慧破产管理】。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参会链接后登录会议进行测试,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请债权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推送的参会链接,如债权人在管理人处预留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或其它登录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36308057701813414451613903100908)。

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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