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28 公 开 人: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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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详见附件):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裁定受理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随机摇号指定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担任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168号金帝大厦四层;邮政编码:362000;联系人:蒋泽强、李安娜;联系电话:0595-22599070、13960274820(蒋)、13905051181(李)】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债权人亦可通过扫描附件受理公告中的二维码向管理人进行线上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第二十二法庭以网络食品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石狮市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pdf 下载
5-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1号文件】.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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