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方亮破管字第39号《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重整计划(草案)

(2018)南方亮破管字第39号《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重整计划(草案)

公开时间:2024-09-18 公 开 人: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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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8)南方亮破管字第39号

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裁定受理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下称“南方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现抵押债权人黄兆霆向管理人提出重整计划,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各债权人汇报该重整计划草案,征求各债权人的意见。

 

一、南方亮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2382XG

注册资本:338万元(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镇威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第一工业区

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营业期限:至2027年04月13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裁制好铝型材及其制品、玻璃制品、五金零配件(上述产品电镀工序发外加工)。

出资:2007年12月29日,由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信验字2007第0207号)显示,截至2007年6月29日,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3,380,000.73美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883,121.73美元,实物出资2,105,879.00美元,无形资产出资391,000.00美元,出资率100%。

股东:香港富达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南方亮公司资产及负债

1、资产情况

1)银行存款:截止至南方亮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南方亮公司银行帐户余额为0.00元。

2)不动产:管理人向通过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南方亮公司名下共登记有6处房产(详见不动产登记信息表),该房产均坐落于中山市南朗镇第一工业区,为“一地多房”的状态。土地证号为“国(2007)250067”,房产证号分别为C5179343、C5179344、C5179345、C5179346、C5179347、C5179348,所有房产均抵押给黄兆霆。2013年9月27日,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黄兆霆对上述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黄兆霆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为60,249,390.78元。经“广东中正信德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上述房地产于时点2024年9月1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336,130元(伍仟伍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叁拾元,附件)。

3)车辆:管理人经向中山市车辆管理所查询得知,南方亮公司名下有一辆品牌为奥铃牌、车牌号码为粤T15310的货运车,目前该车处于逾期未检验,报废的状态。管理人未能接收该车辆,且该车辆已无处置价值。

4)对外债权:管理人尚组织审计,但据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反映,南方亮公司因经营不善已负债累累、停业多年,无对外债权。

2、对外负债情况

1)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核实,职工债权共22笔,总额为人民币元470,203.32元。

2)申报债权与审查情况

至申请日止,共有13户债权人申报18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94,122,723.75元(其中担保债权1笔,税收债权1笔,普通债权16笔)。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成立的共8笔,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7,795,502.45元。其中,至破产受理日止的税收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127,431.88元,不动产抵押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60,249,390.78元,普通债权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418,679.79元。

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不成立的共10笔,均为普通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5,482,844.22元。

 

三、重整方案

经抵押债权人黄兆霆的申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6日作出(2018)粤20破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4年9月6日起对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进行重整(附件)。

黄兆霆已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附件),详细说明了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和调整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与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等各项内容,供各债权人审议。

 

四、表决事项

1、是否同意不对南方亮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管理人认为,根据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20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因南方亮铝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且未发现南方亮铝品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南方亮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同时,南方亮公司已实际停产多年,为节省破产费用,无必要再进行账务审计。

2、是否通过黄兆霆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

 

五、表决方式

为提高表决效率,本次表决采用书表决形式,请债权人根据《表决票》(附件)的说明填写,并自收件之日起五日内寄回给管理人。债权人未回复的也未提出异议的,管理人视为:

1、同意不对南方亮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2、通过黄兆霆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

 

六、其他说明

如对《重整计划(草案)》有任何疑问的,请联系黄兆霆代理人解释与说明,联系人刘律师18806656688,曾律师13682665136。

 

特此报告

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3日

1、房地产评估报告

2、重整裁定

3、重整计划草案

4、《表决票》


附件

(2018)粤20破40号 民事裁定书 重整程序.pdf 下载
中信房评字[2024]第0179号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南朗镇第一工业区.pdf 下载
(2018)南方亮破管字第39号《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pdf 下载
重整计划(草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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