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81破78号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2024)苏0581破78号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5 公 开 人: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41次
  • 打印

2024)苏058178号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4729日裁定受理无锡世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83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17-2栋;联系人:李宏、石夏阳;联系电话:13912666766、1386200212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苏州天邦货架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定于2024913日下午1500分通过融畅破产案件管理系统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通知书2.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公告(受理).pdf 下载
24破7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