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认领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遗留物品的通知

关于限期认领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遗留物品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3-26 公 开 人: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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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认领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遗留物品的通知

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员工等):

2024年11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善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欣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欣平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案号为(2024)粤03破625号。

欣平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科苑北路78号共享大厦A座910(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出租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告知管理人欣平公司经营场所内仍有大量遗留物品。2025年3月21日,管理人在该物业出租方配合下前往欣平公司的注册地址查看现场情况。现管理人就限期认领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遗留物品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遗留物品情况

经向物业方善友公司了解,欣平公司承租的办公场所为多间房屋打通使用,现场仍遗留部分办公家具、个人物品、文件资料等。随后管理人调查发现,该地址有多家仍存续的企业。

因未能对欣平公司进行接管,管理人无法区分遗留物品权属。

二、通知事项

请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凭相关物品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记录、发票等)联系管理人取回遗留物品,并对欣平公司的遗留物品予以区分、确认。5日内未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取回物品的,该经营场所内遗留物品发生价值减损或遗失的,后果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欣平鹰翔影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管理人联系人:马闯,联系电话:18666202772)


附件

通02--关于限期认领欣平公司经营场所遗留物品的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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