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5 公 开 人: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676次
联系人: 刘潇阳 联系方式: 1312408038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9 17:00
  • 打印

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

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恒天汽车集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中恒天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96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雅安中院”裁定受理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41114雅安中院裁定受理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天汽车集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中恒天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或“四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一案指定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继续担任四家公司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债务人重整工作,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现统一公开招募家公司重整投资人,并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家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一)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

名称

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03094014001

法定代表人

王铁朋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日期

20147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477203476

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889

经营范围

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开发、设计、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咨询服务;模具、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转让;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进出口业务;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制造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口罩生产及销售;无纺布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8497221XJ

法定代表人

韩广彦

注册资本

14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日期

2013111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131114  20331113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7703/705

经营范围

汽车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中恒天汽车集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中恒天汽车集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ME9YE0J

法定代表人

方禾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日期

20161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6112 2036111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桃盛路18

经营范围

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汽车技术研究与应用;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新产品研制;汽车电子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中恒天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名称

中恒天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0MA668HL15H

法定代表人

王铁朋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日期

2017111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171114 20371113

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889-14

经营范围

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改装与定制;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现状

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共同构成整车研发、制造、销售完整产业链条,并建有五大工艺主要生产车间(冲压、焊装、车架、涂装、总装)以及必要配套设施(试车跑道、食堂、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油化库等);初始年产能10万台;战略定位为大型越野及同平台汽车产品细分市场;主要产品为大型越野车、大型皮卡以及同平台延展车型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查询显示,截至20241016日,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主要具有燃油(第280批)和新能源纯电动(第372批)双制造许可资质,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另拥有对外贸易经营资质等,具备境外销售能力。

目前,经雅安中院依法许可,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尚处于继续营业状态

三、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管理人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初步数据:截至202496日,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账面资产总额约 12.5亿元,账面负债总额约24亿元(已剔除关联企业之间互负债权债务)。最终数据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 招募须知

一、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具备综合实力的投资人,统筹完成家公司的重整工作。

重整投资人需提供资金、资源、产业、管理等方面支持,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盘活并释放产业价值,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二、报名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所有参与者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不构成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者保证。

3.本公告信息仅供参考,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4.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5.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

本公告所涉各项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补充公告,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管理人不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

6.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初步尽职调查所需材料,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均无异议。

7.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重整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等,并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重整投资对价,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后续经营资金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均应符合前述第12项资格条件,并明确牵头投资人。

第三部分 招募流程

一、初步尽职调查

(一)初调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重整投资人即可全面开展初步尽职调查。

(二)提交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初步尽职调查所需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达至管理人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889号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308室。联系人:刘潇阳19113573115)、陈诗瑶13880351877)。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所需材料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初步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开放初步尽职调查资料或协调四家公司予以配合。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初步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调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2.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3)。

附件3不接受对文本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二、正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112917:00(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达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以下邮箱

报名时间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并予以公告。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889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308

2.管理人邮箱:zhtglr@faxianlaw.com

3.联系人:潇阳陈诗瑶

4.联系电话:1911357311513880351877

5.联系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3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应介绍各主体前述信息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应提交各主体前述文件

4.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意向重整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5.承诺书(见附件2

6.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7.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且载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各自职责等)。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份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均应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附件123不接受对文本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四)报名保证金

1.缴纳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

收款账户名称: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熊猫大道支行

账号:2319001439100148608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及时核实报名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未在报名时间届满前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或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2.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未通过初步审查或未成功报名的,管理人将于初步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初步审查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自行书面放弃报名的,管理人将于收到书面放弃报名材料之日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不予退还

下列情形下,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材料中所陈述或承诺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虚假、伪造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内容的;

3)意向重整投资人恶意磋商,拖延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的。

除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外,管理人保留依法追究该等意向重整投资人相应责任的权利。

不予退还的报名保证金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处置。

、初步审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告知意向重整投资人初步审查结果

管理人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发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或者管理人对相关报名材料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限时补正或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补正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初步审查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开放尽职调查资料或协调四家公司予以配合。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一)提交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2024123117:00前(北京时间)将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份)和电子版送达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全部内部决策流程及必要审批手续。

(二)方案内容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对价、资金安排(现金偿债资金和经营支持资金)、资金支付时间、经营方案、职工安排及其他产业支持计划等。

(三)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同本公告第三部分招募流程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提交要求

重整投资方案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应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每份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均应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重整投资方案以U盘为载体,密封于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中一并提交。

(五)投资保证金

1.缴纳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同报名保证金收款账户)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5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仟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中恒天越野汽车四家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及时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未在提交时间截止前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未成功参选。

2.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成功参选的管理人将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成功参选后,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前自行书面放弃的,管理人将于收到自行书面放弃材料之日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3)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将于重整投资人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无息原路退还。

3.不予退还

下列情形下,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行书面放弃或拒绝或故意拖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重整计划(草案)获雅安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或重整计划(草案)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对价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

除不予退还投资保证金外,管理人有权取消该重整投资人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该等意向重整投资人相应责任的权利。

不予退还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处置。

、重整投资人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在雅安中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及规则,管理人将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实际参选情况依法确定

、签署协议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应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中恒天越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恒天汽车集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恒天汽车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十一十四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保密承诺书



附件

附件3:保密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2:承诺书.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