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筠连县红军源竹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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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红军源竹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筠连县红军源竹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6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4年9月20日经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2022)川1527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为首次分配,确定于2024年10月11日起开始实施,财产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银行转账支付,但经人民法院裁定或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冻结的分配权益,管理人不予分配,将依法处置。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7,095,872.98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本次分配总额2,011,720.54元、担保债权分配总额10,783,810.27元、普通债权分配总额4,300,342.17元(包括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

另有分配额人民币2,203,034.00元,因宜宾市叙州区法院(2023)川1521执恢83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高县法院(2017)川1525执2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筠连县法院(2024)川1527执保7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筠连县法院(2020)川1527执608号、8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暂予以提存。

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力,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筠连县红军源竹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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