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第一次公示

关于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第一次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26 公 开 人: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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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职工债权第一次公示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于20241024日作出(2024)赣032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沃公司”或者“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雍文(萍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日作出(2024)032310号公告。

唯沃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对唯沃公司进行了接管,并前往芦溪县社险服务中心、芦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唯沃公司缴纳保险情况以及欠发工资情况,管理人向公司职工进行情况了解,现管理人对唯沃公司的职工债权进行了初步登记。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1126日至2024123日止。

对本公示所附《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经管理人复核仍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管理人,逾期不起诉的,视为对本次公示《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表》中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6

 

 

附件1:《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书面异议材递交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合路金融港2号楼1718层;

联系人:陈芳、罗园花;

联系电话:1530799762318907993537

邮编: 3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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