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04 公 开 人: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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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CE4728BDD0881514862AFE4074B5DA87 联系方式: 18183053315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2-1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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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 9 19 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碚法院”)作出(2019)渝0109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明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19108日,北碚法院作出(2019)渝01098号《决定书》,决定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担任卓明公司破产管理人。2021817日,卓明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上通过了《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为重整计划能够有效实施,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依照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卓明公司由于缺乏偿债资金及运营资金,亟需引入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整合。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则视同为完全认可招募公告内容,同意按现状对债务人进行战略投资,并自愿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以便充分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状况及重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为要约邀请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如出现影响项目重整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

(五)管理人调整、变更招募公告内容,或中止、撤回招募计划给意向重整投资人造成影响,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债务人和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含缔约过失责任)。

(六)如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选择报价最高者作为投资方。对未选定为投资方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前期投入由其自行承担,债务人和管理人不承担赔偿及补偿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披露信息来源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及债务人向管理人披露的信息,公告信息内容由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进行核实,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卓明公司成立于2013823日,法定代表人为冯永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075679548J,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股东为黄建华和蒋力,出资比例分别为60%4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半导体照明设备、灯具、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电子元件;设计、制作、发布:电子显示屏、招牌、字牌广告;货物进出口业务;销售:工艺美术品、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组团B分区B17-1/01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108房地证2014字第01237号)及在建工程。

(三)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1家,审核金额为37,613,629.81元,税款债权1家,审核金额为4,469,000.00元,普通债权20家,审核金额为38,419,728.62元。

因职工债权证据不足,且无劳动合同关系,故不予确认职工债权。

三、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及时支付资金;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如有除纯财务投资外的投资方式的,需要有经营相应业务的资质;

(五)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意向投资人简介、业绩情况、资金来源计划、重整清偿方案、经营方案、重整投资的总金额、履约形式和付款期限等;其中意向投资人简介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关决议材料(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四)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五)载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六)如有受托人,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21824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皇冠假日酒店商务楼18层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魏律师 18183053315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当面提交或邮寄提交报名文件。

(二)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三)报名参与此次招募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当在公告期限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交纳2,000,000.00元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失败。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投资款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全额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投资人意向性条件:

1)参与此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报价金额不得低于100,000,000.00元,选定的投资人应当于入围后七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首期投资款13,000,000.00元,并于入围后九十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剩余投资款。

2)投资人通过上述投资获得卓明公司股权,具体比例另行确定。

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重庆卓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第二次).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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