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9 公 开 人: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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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5)重庆东银能源破管字第57

 

20253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167号之一、(2025)渝05破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号民事裁定,裁定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集团”)、重庆泽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上海东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迪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宇达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公司(并称“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实现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实际情况和重整工作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方式招募,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意向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及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3.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要约约束力。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前期工作所了解的情况及为后续工作安排而做出的事实陈述,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结果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或竞投文件的,视为充分了解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现状,愿意投资,且自行承担一切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得因投资目的能否实现投资方案或思路是否合法等原因而主张解除或撤销投资退还投资款。

  5.本招募公告由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是以机械制造、房地产、矿产能源和金融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多元化投资集团,分板块设立了控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关联公司股权。

1.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罗韶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6219995239,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1单元18-6号。经营范围为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及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燃料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重庆泽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泽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3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4-4号,法定代表人为黄莉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及信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3-3号,法定代表人为黄莉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4.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3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1单元18-6号,法定代表人为文华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零售汽油、柴油(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5日,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21楼A21-656,法定代表人为曾鸿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能源技术的开发;矿业技术的咨询;机电设备、建材、钢材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新疆天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天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三工乡大平滩,法定代表人为曾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能源技术开发;矿业技术咨询;机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三工乡大平滩(新疆新世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南北走向一层),法定代表人为曾鸿执行董事兼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矿业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矿山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上海东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东厦股权成立于2012年5月15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象州路103号134室,法定代表人为赵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9号13层A区,法定代表人为黄莉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万,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西藏迪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西藏迪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注册地址为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台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对商业、房地产、矿业、新能源、娱乐业、农牧业的投资(上述项目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西藏宇达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西藏宇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注册地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法定代表人为易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机电产品、钢材、建材、机械设备。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12.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开放大道92号,法定代表人为文华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62.142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内燃机及零部件、内燃机发电机组、农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照相机械及器材、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制造;内燃机检测服务;海水植物养殖及其加工;废旧物资回收;金属结构制造、维修;电动机维修;燃料油、生活日用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它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通用设备、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修理(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盐东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沙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柴油机零部件、曲轴、平衡轴、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动力机、拖拉机、机动三轮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4. 重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9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1单元17-1号,法定代表人为文华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煤炭销售;矿业技术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向能源行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经初步审计,以2025年1月22日为基准日,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261,752.97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199,641.94万元、流动资产 62,111.03万元)。

2.负债情况

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初步审查。管理人初步审查后认为成立的共68102,总金额为32,811,678,287.33元(其中本金20,578,413,553.23元)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截至2025年1月22日,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尚欠职工工资2,466,806.57元。债权金额及性质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三)主要核心资产情况简介

1.上市公司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6.SZ25.55%股权

东银集团14家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0816)25.55%股权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集机械制造及有色矿产于一体,覆盖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贸易、有色矿产采选、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专业发动机和农业机械研发团队。此外,智慧农业拥有3个有色金属矿采矿权、7个探矿权。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0234.NQ38.5605%股权

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0234.NQ38.5605%股权。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专用车制造和房地产为双主业,全资控股专用车制造企业迪马工业和房地产企业东原地产

3.煤炭资产

东银集团14家公司2009年开始进入煤炭行业,分别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通过并购、勘探等方式,在新疆等地区拥有煤炭资源总储量超百亿吨,权益储量70亿吨。

4.其他资产

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持有或间接持有名为重庆东原1891商业综合体A区、名为国汇中心办公室等优质不动产,持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4%股权等金融企业股权,持有年铸造产能1万吨柴油机曲轴及组建生产线。

  三、投资人条件

  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且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等实力参与重整,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经验。

3.原则上,意向投资人应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或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元。若为联合体报名,则牵头人应满足前述情形,联合体中的其他投资人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较大数额的到期应偿还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其他失信记录。

  5.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以及整体与分项投资人等。

6.联合投资人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执行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宜,联合体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7.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提供不实材料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报名

1.报名时间

为保证重整工作高效完成,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报名材料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一式三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报名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3号楼17

电子邮箱:2092695532@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老师15723178435

邓老师17723645868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及报名承诺函(附件5)。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遴选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文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拟在实施投资过程中新设SPV作为持股平台的,简要说明拟新设SPV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设立方式等。

4)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5)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意向投资人签章确认的财务报告。意向投资人若存续3年以上,应当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意向投资人签章确认的财务报告;若存续3年以下(含),应提供全部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意向投资人签章确认的财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签章确认的财务报告。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9)同意对知悉的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及相关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10)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11)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签章。如为联合体报名的,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报名。

4.报名保证金及竞标保证金缴纳至下述银行账户

  账户名: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九龙科技新城支行

  账  号:123917796510001

五、资格审查

1.在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 (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但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2.管理人将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并告知银行账户信息,意向投资人需在《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现金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未按时支付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撤报名。

3.在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另行通知后续的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要求。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形

六、尽职调查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在报名期限内,自通过初步审查,并支付完成报名保证金之日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后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资料、接受访谈,尽职调查时间为45个自然日,自被确定为入围意向投资人之日起计算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尽职调查期限。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

  2.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后续重整竞投的,投资人若为整体投资,则应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竞标保证金;如投资人投资单个企业或项目的,应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元竞标保证金。

3.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自被确定为入围意向投资人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向管理人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方案期限。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五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名/签章,同时需提供《重整投资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存入U盘,装袋密封。投资人如投资单个企业或项目也应于管理人通知的时间范围内,按上述方式提交以上相关材料。

  4.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至投资人遴选产生前,投资人拟退出投资的,应向管理人提交申请书,并在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后,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且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无息返还竞标保证金。

  5.《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保障性措施和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详细具体明确,具备可行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6.管理人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投资人给出的对价、偿债期限、履约保障、投资人资金实力、相关业绩、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诉、涉仲等要素,结合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审工作,确定中选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原则上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中选投资人应为同一意向投资人或联合体,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同时投资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的意向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其同意继续参与后续选,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竞标保证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由投资人补足);如不愿意继续参与后续选,则应向管理人提交相应书面申请,管理人在收到申请后将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且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无息返还。

2.选阶段未中选投资人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投确定中标投资人后的10个日然日内,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且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无息返还。

  3.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因此给债务人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其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由投资人补足)。

4.若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若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且人民法院未批准,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且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无息返还。

5.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东银集团等14家公司造成损失的,已支付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其另行追偿。

  八、其他事项及说明

1.本公告仅为邀请,不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不构成投资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3.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现状等具体详细信息,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缴纳报名保证金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来人来电垂询。

  特此公告!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泽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新疆天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新疆名都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上海东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西藏迪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西藏宇达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


附件

20250429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2025)重庆东银能源破管字第57号.pdf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_202503(1).docx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范本_202503(1).docx 下载
附件4:保密承诺函_202503(1).docx 下载
附件5: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_202503(1).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_202504.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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