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名下8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拍卖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名下8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拍卖

公开时间:2024-03-13 公 开 人: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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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6日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阿里破产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具体手续请意向竞买人事先与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所披露信息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核实、并承担风险。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在相关主管部门查询,未查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一)杭州独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独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杭州独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周建雷,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GPW8D6A,成立日期2019年9月2日,营业期限自2019年9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保利天地中心9幢307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起拍价:3200000元,保证金:1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天津市和平区博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和平区博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天津市和平区博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周建雷,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07AXGW15,成立日期2021年4月23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南京路128号一楼,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南京市栖霞区博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市栖霞区博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南京市栖霞区博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郑娟娟,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269BFL24,成立日期2021年6月11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南京仙林金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内HB01层1123-HB01-00380商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美发饰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南京尘韵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尘韵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南京尘韵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周建雷,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23EA9F7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营业期限自2020年11月30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起拍价:64000元,保证金:32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五)上海博暮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博暮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上海博暮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周正,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AREXC2F,成立日期2021年8月27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18号一层1201C&1030号商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六)鄂尔多斯市博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博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鄂尔多斯市博锦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郝莉莉,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MA7YPWP2XH,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7月5日至2099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0号万达广场步行街1F层1009号商铺,经营范围为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七)西安博鼎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博鼎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西安博鼎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郑娟娟,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B0XH9N9R,成立日期2021年6月28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6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33号龙首印象城第L1-18/1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八)长春博帆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标的简介: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博帆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长春博帆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郑娟娟,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MA7C019K43,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营业期限自2021年11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与大经路交会活力城101号一层123/126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3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应律师,15355473907)。

十)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拍卖。

2)拍卖标的物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确认的信息和实际为准,请买受人参与拍卖前务必通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网站自行确认拍卖标的情况。未充分了解、确认拍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注册资金、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3)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任何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对于标的物的披露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网站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登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网站查询确认,因官网上披露的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予以保证。拍卖标的是否查封、质(抵)押,管理人不详。

4)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以上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未接管到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证明文件,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应自行补办相关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在拍卖过程中发生状态转变或存在历史欠费以及欠费增加的情况,由买受人承担及处置。

6)拍卖成交后,本标的所涉资产的转让等手续需在拍卖成交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完成,转让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

7)管理人不提供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对应的销售发票。拍卖成交买受人并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拍卖人履行完毕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义务。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特别注意:破产案件终结后,管理人将注销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提请买受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为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应承担的费用、税费等、补办证书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过户手续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无委托手续或者竞买成功后提交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均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提交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3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拍人为成功竞买)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破产财产拍卖活动计价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以及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交易产生的任何税费。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提供相应的发票。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发支行,账号:201000354475850】。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6、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软件服务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拍卖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软件服务费,或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纳入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

十一、拍品交付

1、拍卖若成交,标的物由管理人进行交付。管理人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因标的物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

2、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未实缴注册资本及抽逃出资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责任,法院、管理人以及拍卖机构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

3、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3号楼10层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应律师,15355473907,需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买受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前往管理人处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如破产程序终结,相应无法办理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十二、特别提醒

1、本标的系股权,请竞买人自行在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网站了解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已完全了解且对标的现状的确定,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无法查知,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的风险。

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有年检、单证补换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拍卖前务必请自行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等,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拍卖人对此不负责任。

5、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应律师 1535547390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博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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