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公示及债权表

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公示及债权表

公开时间:2023-01-17 公 开 人: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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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务人、各位债权人:

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陈继伟等54人的申请,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195月6日作出(2019)苏058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55月14日作出(2019)苏0583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担任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1114日作出(2020)苏0583刑初1095号刑事判决书,就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陈零、干运连、邹炎、祁立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一审判决,后,陈零、邹炎、祁立强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7月28日作出(2022)苏05刑终7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管理人结合刑事案件中的集资参与人(借款形式和股权形式)名单主要对借款形式的债权人和股权形式的债权人进行了调整(调整部分管理人已用阴影标注),管理人已将重新编制的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表(2023.1.16)寄送给债务人、各位债权人进行核查,现,管理人也将重新编制的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表(2023.1.16)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同步进行公示。

 

如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重新编制的《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表(2023.1.16)》记载的自身债权及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由管理人予以复核,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回复,异议成立的,予以采纳,异议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收到管理人书面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否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核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提请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1.《昆山市玉森堂医院有限公司债权表(2023.1.16)》

  2.管理人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8楼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

         徐翱翔:18251139180,  燕:1515141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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