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公告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7 公 开 人: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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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725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威江苏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捷威江苏公司管理人。

20251016日,盐城经开区法院许可捷威江苏公司继续经营,并决定捷威江苏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6120日,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6425日。

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确定于2026422日上午9:00时召开。根据捷威江苏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本次会议通过非现场会议方式以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系统举行,表决权人凭会议链接进入会议后,可在决议表决板块选择需表决的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限至2026429日下午18:00时止。在规定的投票截止时间之前未向管理人送达表决票的,视为未出席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对会议召开、事项表决有任何疑问的,欢迎通过电话、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系统等方式联系管理人询问或者沟通(电话:18013071139,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8楼)。

特此公告。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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