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审计和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审计和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4 公 开 人: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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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审计和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496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绵阳晋亿机电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川0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919日作出(2024)川077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四川法奥(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案情需要,现分别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对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公司”或债务人)进行破产审计以及清算价值资产评估。现管理人就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莱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海跃

注册资金

人民币 4 00  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3 06 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205415314P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工业集中区

登记机关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期限

2011-06-03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控制设备及电梯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电梯安装及维修改造,衡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机械加工;电子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电子机械产品、工业自动控制设备的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项目除外);科技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质条件

考虑到本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对申报机构做如下资质要求:

(一)申报机构及报告签字人员需要具相关执业资质。

(二)申报机构已经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本级(不含其下级人民法院)审计评估名录。

(三)申报机构报价符合本公告第三项的要求。

(四)申报机构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

(五)申报机构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与债务人、债务人的股东及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下关联方无任何合作。

(六)申报机构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有至少三项在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解)中受债务人企业或破产管理人委托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服务的业绩(需已经出具正式报告),另审计机构如直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则每个已结案件可作为一项业绩。

(七)申报机构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包括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同时报名参选审计和评估机构。

三、项目报价

(一)审计机构报价限价为:20万元

(二)评估机构报价限价为:15万元

(三)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机构先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在破产分配时按照破产财产清偿顺位优先支付。

(四)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专业人员数量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以及正式出具的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页)。

5.拟委派团队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职称、团队内职责等)、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6、收费报价(含承诺同意本公告第三点“项目报价”全部要求)

7、机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

8、机构近三年内与债务人、债务人的股东及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下关联方无任何合作的承诺。

(二)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410201700前将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并将原件寄送至委托人处(管理人在指定期限内收到电子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中心26号楼9层;

收件人:杨飞

联系电话:18215563105

接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yangfeicd@grandall.com.cn(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向收件人手机发送短信告知)

四、选聘流程

(一)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申报机构。

(二)对入围申报机构按照报价进行排序,选取报价最低的前三家。

(三)对报价最低的前三家进行随机摇号,摇中的为中选机构,其余两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定为两家备选机构。如中选机构未能签订合同,被发现报名材料中承诺不实或有虚假内容,或未在管理人要求期限内开始工作解除合同的,则由备选机构按顺序递补。入围申报机构仅有1家的,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

五、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对科莱公司202496日的资产及负债状况(含账外资产、账外负债、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进行审计。

(二)评估机构对科莱公司全部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496日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三)审计和评估机构应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并向会议报告有关情况;根据管理人要求向案件受理法院对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四)审计机构对科莱公司截至202496日是否与各子公司即四川科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科莱电梯有限公司、四川科莱立泊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科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财务、资产、债权债务、业务混同进行审计。

六、声明

(一)关于最终入选结果,委托人将在摇号结束后向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发出通知,落选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二)参加本次评选的机构须对从本次选聘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三)本次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选聘。

 

    特此公告

 

 

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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