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永圣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调查确认的职工债权

沈阳永圣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调查确认的职工债权

公开时间:2021-09-30 公 开 人:沈阳永圣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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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永圣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调查确认的职工债权,如有新增将再发布,请各位债权人及时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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