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批职工债权的通知

关于公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批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12-13 公 开 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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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批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司全体职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数智)重整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为医信数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包括对是否具有职工身份、债权数额、债权性质等有异议),应当在管理人作出职工债权清单公示后十五日内申请管理人更正,并提出要求更正的具体请求和理由。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应当作出不予更正决定,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不服该决定的,无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

管理于20241122日对医信数智截止20249月29日的第一批不涉及诉讼、仲裁的职工债权进行了公示,1211日对第二批涉及诉讼、仲裁的部分职工债权进行了公示。本次管理人对第三批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职工债权进行公示。

经调查,第三批职工债权已确认的总金额为450,220.35元,共涉及5人,具体金额为:欠付工资25,833.17元、绩效工资28,600.44元、报销费用270,446.74元、出差补助费125,340.00元。

考虑到医信数智的实际情况,第三批职工债权的公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具体如下:

1.线上公示

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职工债权公示。

2.线下公示

公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内设置公告板,将职工债权详情清单张贴在公告板上。

公示时间:每日9:00-18:00

公示日期:20241213-20241219

 

为充分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位职工对公示情况积极审阅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向管理人寄送纸质版异议文件,文件请说明要求更正的具体请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收件人:唐高健,联系电话:15811101502,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三区4号楼10层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快递,异议员工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异议材料)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批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12

 


附件

20241212-附件: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批职工债权公示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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