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罗鑫晖

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罗鑫晖

公开时间:2024-11-23 公 开 人: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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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

 

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东——罗鑫晖: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2024)苏1111破申41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对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鑫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苏1111破42号决定,指定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你作为罗鑫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认缴方式:货币出资。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尚未履行出资义务,尚有200万元出资额(大写:贰佰万元整)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作为罗鑫公司股东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缴纳全部认缴的出资(户名: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银行账号:32050175713600000040)。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镇江罗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律师18652810867、蒋律师1770529038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 区D座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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