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481次
  • 打印

                  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425日以(2023)京01破申3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马金强申请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向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526日以(2023)京0116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职务、勤勉尽职展开调查,并通过联系债务人原职工、搜集裁判文书资料及向政府部门调取档案材料,了解到截至破产受理日,债务人尚欠付8名职工(刘雨佳、赵雪、孟世平、梁成汉、李刚、田刘强、鲁晓光、解建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29,846.00元。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编制《职工债权表》(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1023日起至  2024117日止。

上列公示期内,如有职工对《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23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向佳混凝土-20241023.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