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01 公 开 人: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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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1130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0号洲际中心13,联系人:冯帅,联系电话:13869334165),申报时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山东彤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法庭召开。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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