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评估机构邀请函

遴选评估机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5-11-11 公 开 人: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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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邀请函

兴国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8日作出(2025)赣073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日依法指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客观、准确评估富圩公司资产价值,管理人现拟遴选一家具备资质及相关经验的评估机构,对富圩公司享有的“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运营管理权及其未处置物业使用权价值进行专项评估。现将遴选事项说明如下:

一、富圩公司基本情况

富圩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MA3ACLL59F,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潋江大道202号,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敏生。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等。

二、项目概况

2021年5月26日,富圩公司依据其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福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合同》,获得了“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30年的运营权(含1年建设期),即自2021年6月1日至2051年5月31日止。

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项目用地面积702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82.02平方米,包括1号楼(3484.44平方米)、2号楼(3003.54平方米)及其他配套。截至目前,1号楼和2号楼主体工程及大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均已完成,但停车场、智慧系统、消防系统等部分工程尚未完工。

三、工作内容

1.对富圩公司享有的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权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并基于以下两种未处置物业情景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情景一:基于未处置商铺及摊位为112个(包括1号楼4个商铺、56个摊位,2号楼52个商铺)的情况下,评估运营管理权的价值;

情景二:基于未处置商铺及摊位为149个(包括1号楼5个商铺、92个摊位,2号楼52个商铺)的情况下,评估运营管理权的价值

2.对上述两种情景下未处置商铺及摊位的使用权价值进行专项评估,并分别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3.列席债权人会议或其他专项会议,就评估结论接受质询

4.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评估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四、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须于2025年11月19日前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2.评估结论应客观、公正、准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行业规范

3.需配合管理人及时调整或补充评估内容。

五、参选条件

1.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已入选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者优先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不动产、经营权或破产项目评估经验者优先

4.与富圩公司、债权人无利害关系,符合回避规定

5.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评估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无预付款。

六、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函(格式自拟,须明确响应本公告各项要求)。

2.机构资质文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机构概况与业绩:包括机构规模、人员构成、近三年业绩(请重点说明参与的破产案件或类似项目的评估经验及证明文件)。

4.团队介绍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简历、执业资格、相关经验。

5.工作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工作理解、具体工作思路、技术方法、时间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

6.报价函: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整(¥80000.00)报价应为完成本公告所述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税费、差旅费住宿费报告有效期届满后应管理人或法院要求重新出具报告费用项目只接受固定总价的报价不接受单价、分项报价报价需明确是否可以下浮协商、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重要提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要求支付预付款的,其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声明书:报名机构及指派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8.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文件送达地址

、报名文件

1.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份。全部文件均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加盖骑缝章),封面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报名文件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富圩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参选材料”及报名机构名称否则视为废标

3.报名文件应于20251112日下午5时之前递交至管理人,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应在期限届满前到达)。

4.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嘉福金融中心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二楼。

联系人:卢律师,电话:18879767992(微信同号)

联系人:熊律师,电话:17370138945(微信同号)

八、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量机构资质、业绩、方案可行性、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并另行通知签订委托协议。未中选机构不再单独通知,材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特此邀请。

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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