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28 公 开 人: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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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清算组至今未能接管到该公司印章、证照等,现声明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作废,证照(营业执照、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自2021年1216日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该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因使用该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设定的权利义务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南京中山红乃花卉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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