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法院(2022)苏0621破36号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2022)苏0621破36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08 公 开 人: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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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2)062136

本院根据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511日裁定受理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512日指定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为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630日止,向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82号新通海大厦北二楼;邮政编码:226600;联系人及其电话:胡娟18094364336)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南通市联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75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_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王永进、审判员丁隽、景慧,法官助理黄河,书记员陈小敏。

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

O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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