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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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平安 联系方式: 151990484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0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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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准东鑫昊管字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根据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东鑫昊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18日作出(2025)新2327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准东鑫昊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准东鑫昊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准东鑫昊公司预重整的具体工作

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准东鑫昊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准东鑫昊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公告中列明的准东鑫昊公司有关情况未必能完整描述准东鑫昊公司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预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预重整/重整资金之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完全知晓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3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预重整/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另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并非要约邀请或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6、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公告要求支付投资意向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准东鑫昊公司现状进行预重整投资,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投资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为了保障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与确定的初选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7本案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准东鑫昊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承担责任

8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的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准东鑫昊公司20191120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登记机关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住所地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卡拉麦里路87号龙鑫商厦2号门面(五彩湾);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晶明;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具体经营项目与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场地租赁;市政建设;二手房交易;物业管理;市场开发建设;房屋信息中介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调查了解,准东鑫昊公司所涉执行案达13件,涉及执行款项合计31,748,496.32元。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准东鑫昊公司的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正在进行,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无争议债权的法律文书为准。

(三)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创新路9号2#地块商业综合体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该宗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不动产权证号:新(2020)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权第 0000041号,国有出让商服用地,使用期限2017年6月6日至2057年6月5日建筑面积为16316.13平方米,占用土地面积为17588平方米;包括商业综合体、附属配套设施、管理用房、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

四至:东近昱景花园在建工程项目,南近缤纷路,西临卡拉麦里路,北近湖北宜化在建住宅小区;周边标志性的建筑物有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准东公安大楼、新悦都购物中心等;土地性质属于准东五彩湾生活服务区商业用地。开发程度:红线外已达“七通”(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暖、通气、通讯),红线内施工自2021年初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现场示意图如下,该图仅供参考,最终以证载和现状为准。

 

、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投资项目相匹配的足够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准东鑫昊公司财产规模和财产现状相适应的开发、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向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项目建设规划、税收要求(如有)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接受并承担相关规划、税收、

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6、各意向投资人应在 2025年6月9日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7、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无特别说明的,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自然人的,每份均应由自然人签名)。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资产负债情况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关于意向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等的承诺函。

6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需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7意向投资人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将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后提交。

特别提示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资格,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

(三)报名截止时间、联系地址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569日北京时间19时。

2、材料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201

3、联系方式:王盼盼律师,电话:13909967051崔振翔律师,电话:19199290517

(四)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提交报名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缴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由其中一家缴纳足额报名保证金。提交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为备选投资人,方可参与预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确定。

准东鑫昊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详询管理人。

2、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预重整投资人确定或遴选活动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保证金不子以退还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框架协议》项下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准东鑫昊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得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自法院裁定宣告准东鑫昊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预重整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算利息。

   (五)报名的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条件的认可和评价,不可直接视为是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对准东鑫昊公司预重整投资。

管理人有权视本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

(六)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准东鑫昊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后期项目开发等情况尚未最终确定,为了及时盘活资产,同时确保预重整投资方案最优,本案采用“假马竞标”方式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即在无优于投资人投资方案时,投资人方能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基本程序为:

1、根据已设定最基础的预重整投资条件,公开招募初选预重整投资人。

2、如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报名,经管理人报请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并且按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方案提交报名材料并履行了缴纳意向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可直接确定为本案初选预重整投资人。

3、初选预重整投资确定后,管理人将与初选预重整投资人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内容制定

4、待准东鑫昊公司债权、债务、资产等情况确定后,管理人与初选预重整投资人协商确定预重整投资方案并拟定预重整计划草案;预重整计划草案将提交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

5、如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获得通过,管理人将及时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提交预重整终结工作报告,申请将相应案件由预重整程序转入重整程序。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预重整计划草案,在程序转入重整后继续有效。

6、管理人将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适时启动重整投资权益挂拍程序。公开挂拍时如有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优于初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初选预重整投资人按协议约定退出,投资条件更优的投资人最终取得重整投资权;如无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优于初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初选预重整投资人则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由其最终取得重整投资权。

7、若本次预招募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遴选规则并确定初选预重整投资人

其他事项

1、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公告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准东鑫昊公司管理人。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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