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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7-08 公 开 人:宁夏金森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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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3)0521强清1

本院于2023725日裁定受理宁夏金森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时依法决定由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股东葛文俊、股东李晓峰组成清算组对该企业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474日裁定确认了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该企业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中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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