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可行性研究机构文件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可行性研究机构文件

公开时间:2023-12-22 公 开 人: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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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可行性研究机构文件

各机构: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2)渝05破申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石化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渝05破22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规范选聘可行性研究机构的工作,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及其他规定,制定本选聘文件。管理人拟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评可行性研究机构对龙海石化公司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235号,成立于2007年7月4日,注册资本4234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66358780XY,经营范围: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采购:原油; 批发、零售:重油、润滑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新能源产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及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石油运输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主要经营事项

龙海公司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被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位于涪陵区石沱镇青春村及团结居委,总占地面积694817m2(合1042.23亩),分为装置区、储罐运输区、公用工程三个区。

项目地址靠近渝怀铁路线,厂址东边界与长江直线距离仅约1km,距涪陵城区25公里,距长江二桥16公里,项目处于水陆交通便利、物流顺畅的枢纽地带。

项目已建成: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1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8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以及配套储运罐区(40万吨)、专用油品码头、锅炉、给排水、循环水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于2017年投入使用,已完全具备各类产能,可以全负荷运营。并于2020年12月17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危险化学品石油+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

三、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对龙海公司原料油炼化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根据项目与行业性质,认真调查分析委托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发展分析,项目运营方案;

3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主要产能,主要产品及工艺选择

4建设标准选择资源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5场址条件和场址方案。地理位置、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6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7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方案,项目组织管理及劳动人员

8编制维修及更新改造投资估算

9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和风险分析;

10综合评价及结论。

可行性研究机构的其他工作:

1)就可行性研究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2)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3)破产重整过程中管理人要求完成的与破产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四、可行性研究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目前正常执业的机构

2.已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机构名单库;

3.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无行业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4.可行性研究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可行性研究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

5.可行性研究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五、工作成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六、完成时限、违约责任

1.可行性研究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企业开展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2024120日之前出具初稿,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可行性研究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费用的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报价为包干价,于龙海石化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后或资产处置(管理人账户收到可供分配的款项)之日起30日内依法优先支付

2.在管理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时,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支付时间。

八、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的机构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3.竞标人需对龙海石化公司可行性研究工作进行报价,报价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原件

4.服务方案(原件);

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驻场人员组成、资质证明、具体工作方案、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

5.承诺书(原件),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4)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5)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6.业绩情况主要为可行性研究相关业绩,尤其是炼化行业可行性研究

7.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扫描后上传至“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s://zjcs.cqggzy.com/cq-zjcs-pub/home

九、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规则

本次评选为低价中标原则,根据竞标机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报价最低的机构为中选机构,由排序第二位的为备选机构。如报最低价的有两个,则由该两个机构进行二次报价,按二次报价中,所报价格低的机构为中标机构

(二)评选程序

1.本次选聘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由管理人拟定可行性研究机构招募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

2.报名机构应于20231229下午1700将投标文件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上传至“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3.管理人对报价情况、资质条件、服务方案等方面等书面资料进行审阅20241217:00完成评选工作,分别确定一家中标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同时向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十、合同签订

1.签约时间:可行性研究机构在中选后3日内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主体:由本管理人作为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3.可行性研究机构拟定的委托合同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资料的相关内容冲突。

十一、其他事项。

若公开招募过程中报名机构仅一家的,管理人经审核其资质条件符合报名要求的,可以将其确定为中选机构,管理人将向人民法院汇报中选机构情况及初步意见,如认为中选机构不符合或不宜担任的,管理人将另行邀请不少于家机构,与公开竞选过程中已报名机构共同参与评选。

特此公告。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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