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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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下称“汉川法院”)于2025220裁定受理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417作出20250984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湖北添福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湖北何鑫力量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分别承担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和其关联企业的审计、评估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鑫公司201246日成立,营业期限自201246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邓伏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591493280M;注册地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中皮草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为皮毛制品、鹅绒系列制品收购、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主产品、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技术除外)(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需审批的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025年4月25日,管理人初步了解实地勘查,现场有两栋4层建筑楼房、服装制造针织机等机器设备和若干零散物件。何鑫公司不动产详细信息咨询管理人获取管理人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初步沟通了债务情况,何鑫公司债务总额约2200万,且何鑫公司现已停止经营何鑫公司财务状况及其他详细信息请咨询管理人

二、报名条件

(一)参选机构需具有专业资质;

(二)评估机构应同时具备房产评估、土地评估和资产评估等有效资质

(三)具有破产清算企业审计、评估业务实践经验或承办过重大复杂清算案件的优先;

(四)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无不良记录,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且参选机构与何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五)满足管理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

1.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应在机构中选进场30天内出具。

2.评估报告应在机构中选进场30天内出具。

三、破产清算审计机构服务内容

对何鑫公司成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全面审查何鑫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审计何鑫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有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审计何鑫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

)核查何鑫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从何鑫公司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核查何鑫公司股东对何鑫公司的借款情况以及何鑫公司对外的借款情况

)审计何鑫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审计何鑫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对何鑫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以及对何鑫公司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询问;

十一审计何鑫公司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审计何鑫公司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审计何鑫公司负债情况;

对管理人在何鑫公司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协助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期间的税务申报工作及相应税款的缴纳需要专项税务问题包括资产处置过程产生税务问题进行协助处理或者出具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响应

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如承担何鑫公司关联企业的审计工作。

四、破产清算评估机构服务内容

)对何鑫公司成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对管理人需要进行单项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公司资产,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

配合管理人全面盘点破产清算财产,全面梳理资产权属情况;

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价值咨询报告;

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项评估工作如承担何鑫公司关联企业的评估工作

五、收费标准要求

审计机构收费按《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价规【2010265号),采用固定金额报价方式;评估机构按《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收费自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评协〔201255号),采用折扣率报价和最高限价方式(费用包含整体报告和单项报告的所有包干费用,按最终出具整体评估报告金额依据评估收费标准计算折扣和最高限价收费);

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差旅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同意先行按照本公告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承诺审计、评估费用在企业资产变现回收后、破产清算终结前一次性收取。

、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何鑫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的服务报名表团队成员名单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许可)证书(复印件)

3.参与本案的团队成员名单,团队成员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例如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参选机构认为需要列入的内容。

参选机构应将上述申报资料加盖参选机构公章、骑缝章档案袋进行密封提交一份

参选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参选机构在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原件的同时,应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本一套。

、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50号山河大厦40层,邮政编码:430077;联系人:饶壮;联系电话:13080609985;邮箱号:1253309453@qq.com

2.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6312:00止,将申报材料现场送达或邮寄至管理人上述办公地址。若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申报材料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拒收。

、其他事项

l.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而为,选聘过程接受汉川法院全体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遴选流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报价、资质、规模、经验等事项,并报请汉川法院择优选择、最终确定,或者摇号确定本案的审计、评估机构;

3.关于最终中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次审计、评估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何鑫公司管理人   

    

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

附:【服务报名表】【团队成员名单】【申请书】

附件

服务报名表+团队成员名单+申请书.docx 下载
关于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定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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