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08 公 开 人: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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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企业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出资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辽中院”)于2024326日裁定受理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422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23日,通辽中院裁定对内蒙古新三维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与科尔沁牛业实质合并重整(3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实质合并重整后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继续担任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管理人。

通辽中院拟定于2025520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科尔沁牛业等36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定于2025520日通过网络会议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520

二、会议方式

网络会议

三、出席人员

科尔沁牛业等36家企业截至2025515日的实际股东或出资人。

自然人股东参加会议的,应在20255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捺印,详见附件3)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在20255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参会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会议的,应当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提交上述第(1)项外,代理人还应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详见附件3)。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以上参会资料(连同附件2:出资人组参会人员确认表),需在2025515日前以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书面材料寄送至管理人处。

四、会议议程

审议表决《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律师

联系方式:18601091030

邮箱:keniuguanliren@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门达路荣升广场B19层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028000

六、其他

有关网络会议接入方式,管理人将会在会议召开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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